为了更好地弘扬吕梁精神,展示新时代吕梁人民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更加充分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吕梁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吕梁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吕梁市创建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吕梁市创建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2021年8月20日——9月10日
三、征集范围:面向社会,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与
四、征集要求:
1、总体要求:作品要以吕梁市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观点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易于宣传,体现时代感,讲求艺术性,突出吕梁的历史文化、城市风貌、人文特点、地理区位优势等,挖掘提炼反映吕梁特点的元素,体现艰苦奋斗、顾全大局、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吕梁精神,展现吕梁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内涵。
2、具体要求:
(1)主题标识(logo)须为彩色。作品分为三部分内容:一是设计图样源文件;二是JPG格式高清图片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三是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每个投稿者作品数量不超2件,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任何个人或组织的信息。
(2)另用WORD文档说明作者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或组织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
五、投稿须知
投稿须将上述具体要求中所有提交内容形成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logo征集+个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lswmcsccb@163.com,联系电话:15340940737(韩小荣)。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1.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
2.投稿截止后,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
3.初选入围作品将在“吕梁市政府网”和“吕梁日报”“吕梁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公布,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4.主办单位将结合评审委员会意见和社会各界意见,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作者进行奖励,并通过吕梁市各类媒体对优秀作品予以公示。
5.奖项设置优胜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七、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传播性的统一。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投稿前须未以任何形式、未在任何领域发表,不得一稿多投或重复投稿。若存在此等行为,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创作者和投稿者承担,并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本次活动获奖作品被视为受委托创作作品,着作权归属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获奖个人或组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个人或组织发布、发表和使用作品。
4.创作者和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5.应征作品如有雷同,以主办单位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6.创作者和投稿者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7.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吕梁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