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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2021年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2021-09-14 11:25:00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2021年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2021年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2021年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

         

          2021年是吕梁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的开局之年,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吕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吕梁实际,以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不断推进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向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迈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全省率先搭建了“一局一公司一中心”的管理框架。打造了数字政府“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五个一的重点基础支撑体系。重点开发建设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吕梁通”城市服务综合平台等一批数字政府应用。

          二、主要目标

          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打造数字政府建设基础支撑体系,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体制机制,拓展开发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推动吕梁数字政府建设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三、工作任务

          (一)夯实基础支撑。

          1.加快建设完善政务云。建成多云管理平台,整合天河政务云与华为云政务数据,联通省级政务云,市本级政务信息系统全部迁移上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市直相关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8月前完成)

          2.加快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实施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百兆向千兆提速工程,市负责市节点到县节点、市节点到市直部门,各县负责县节点到县直部门、县节点到乡镇及市区中心村和重点社区。全面启动我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的升级改造。加大对各类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的整合力度,将非涉密政务专网根据业务需求实现基于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交换。(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市直相关单位及相关网络运营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完成)

          3.建设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对接文旅、教育、金融、财政、信访、应急、生态环境等20个以上单位业务信息系统,梳理汇聚系统数据到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直相关单位,2021年9月前完成)

          4.建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通过验收。梳理政务数据资源和各相关单位共享需求、列出供需对接清单,发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作为数据共享通道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2021年底前完成)

          (二)完善体制机制。

          5.制定并发布《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8月底前完成)

          6.编制出台《政务云建设管理应用标准》、《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制度》,理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机制,制定《吕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制度》、《吕梁市政务数据资产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2021年底前完成)

          7.实施《吕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编制出台《政务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要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7月底前完成)

          (三)打造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

          8.建设吕梁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核心业务系统,整合吕梁已建安全监管业务系统,实现不同类型的用户的统一登录和集成访问,基于“一张图”多视角、全方位展现吕梁安全生产态势,提升吕梁安全生产趋势分析和风险防控决策能力,为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及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日常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有力的辅助支撑手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底前完成)

          9.建设智慧文旅云平台。采集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四大行业数据,形成文旅数据湖,为行业监管提供数据分析服务,推进各个业务系统与智慧文旅云平台的对接,实现吕梁市智慧导览系统上线发布。(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底前完成)

          10.建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打造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个性化推送系统,针对不同行业、类别、层次的市场主体,推送相应的金融服务供市场主体选择,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市场主体和金融部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采集企业金融与信用相关数据,服务政府重点项目融资,为银企对接提供服务和信息支撑。(责任单位:市金融办,2021年8月底前完成)

          11.建设智慧12345政务客服。以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完善知识库,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在线应答。(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底前完成)

          12.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通过对交易过程全量数据分级分类分析,为交易监管提供分析依据,用数据手段督促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对招投标行为进行全流程的自动监管,实现招投标事前预测、事中监管、事后分析。(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底前完成)

          13.建成市级“领导驾驶舱”系统。对全市经济社会相关指标集中分析展示,对重点单位、重点地点实时视频查看,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实时视频调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14.建设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对市直部门所有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验收、安全保障和应用评估等环节进行全口径全流程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15.建设“一件事一次办”智慧审批系统。深入梳理百项政务服务“一件事”办事情形,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发适配的“一件事”办事情形数据核验流程及组件,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智慧审批应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底前完成)

          16.开发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管理平台。为企业提供惠企政策查看、在线申报、申报进度查看等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惠企政策发布、政策解读、政策推送、项目审核、资金拨付等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直相关单位,2021年7月底前完成)

          17.开发企业码服务系统。汇聚企业相关数据,给企业精准画像,为企业提供准入、监管、项目申报等领域全生命周期服务。包括政企互动、政策兑现、水电气暖报装、痛点堵点反馈等服务,提供企业从开办、融资、合作、注销全生命周期,上下游全链条服务,涉企服务事项全部一站通办、一键直达、一次不跑指尖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加强宏观指导,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立数字政府建设决策服务“智库”,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以及技术层面的设计、论证、指导和评估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建议。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强化人才支撑。

          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所需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和引进工作,畅通选拔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引进数字政府领域急需紧缺的技术领军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加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建立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积极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综合型人才。

          (三)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对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各类资金,充分发挥资金集约效益。规范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管理,建立支撑政务信息化项目快速迭代建设的资金审核程序和机制。

          (四)提升技术支撑保障。

          提供数字政府建设所需的运行环境保障和技术支撑以满足业务政务应用需求。推进数字政府生态圈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有效整合产业链上各个方面的力量,吸纳优秀企业共同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和支撑。结合吕梁市数字建设发展现状与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于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用,发挥先进技术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引擎作用。

          (五)强化考核监督。

          建立数字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营商环境考核范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解读链接:【图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吕梁市2021年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