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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吕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2022-04-15 14:59:05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吕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吕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健身、促进健康的热情日益高涨,全民健身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为推进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方位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精神,《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展示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全方位推进吕梁群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全民健身意识普遍提升,全民健身设施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全民健身组织更加健全,全民健身服务更加有力,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参与运动项目人数持续提升,主要指标如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

        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

        县(市、区)新建(扩建)体育公园3个,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

        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数量达到3项;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人,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0.5个;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达标合格率达到90%。

        二、主要任务

        (三)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根据省、市关于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总体规划,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用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支持租赁用地等方式充分挖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

        “十四五”期间,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1个,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500公里,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8个,新建改扩建县级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5个,进一步提高覆盖率;新建社会足球场115个,市辖区每万人拥有足球场达到0.8块;配建群众滑冰场5个;完成乡镇/街道及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10个,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10处以上;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8个以上;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5个,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

        做好国家扶持的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健身步道、足球场、户外运动设施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建设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落实社区体育场地设施配套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体育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体育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提高全民健身设施智慧化服务水平,控制大型场馆数量,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市体育局、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强健体魄·积极生活·共享健康·幸福吕梁”为主题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一是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办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二是鼓励县(市、区)、行业结合地域特点、行业文化及体育资源,开展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一市一品、一县一品、一行一品”全民健身品牌活动,逐步形成多层次、多项目、多元化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三是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围绕传统节日,开展新年登高、全民健身大拜年、纪念“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8·8全民健身日、9·9重阳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四是提升“薪火传承·中国健康跑”暨吕梁红色马拉松赛、沿黄自行车赛、活动进景区等传统赛事品质;利用黄河流域地域优势与红色革命老区优势,打造区域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五是积极开展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巩固拓展“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六是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引导运动项目协会制定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举办运动项目联赛,普及运动项目文化,扩大运动项目人口。(市体育局牵头,市文旅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国民体质测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常态化机制;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科学健身大讲堂,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运动员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健身科普活动,推广普及科学健身方法;关心重视知识分子、老年人、职工、幼儿和残疾人等人群的健身指导服务;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推进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数字化管理平台,提高在岗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体育类行业组织和单位因地制宜开展“体育进社区”等六进线上或线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市体育局牵头,市委统战部、市直工委、市文明办、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强化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其培育孵化、服务联系、资源支撑、沟通反馈和人才聚集功能。全面推行“3+X”模式(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加若干单项体育协会),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村组建体医融合的“健康方式体育指导中心”和“健康方式体育指导站”,完善农村体育协管员队伍建设制度。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和承接政府购买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对队伍有力、组织活跃、专业突出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市体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体育总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依托体育俱乐部、辅导站点、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培养青少年的体育兴趣和爱好,促进青少年群体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鼓励老年人有组织开展科学健身。关注残疾人健身,新建公共体育设施要统筹考虑残疾人的需要,已建成的要逐步改造提升。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政策。重视职工的体育锻炼,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健身场地、购置健身器材和建立健身团队,满足内部职工的健身需求,倡导其他企业发挥作用促进员工健康。(市体育局牵头,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一是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大体育传统项目特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二是推动体卫融合。发挥县级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职能优势,研究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协同、全社会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开展体医融合项目,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联合培训,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三是促进体旅融合。通过普及推广冰雪、山地户外、水上、马拉松、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围绕黄河旅游板块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引导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加大吕梁体育报道投放力度,大力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健身故事。搭建多层次交流平台,拓展我市全民健身对外交流,太极拳、广场舞、秧歌健身等我市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举办赛事活动,扩大项目的普及程度和全民健身交流。(市体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外事办、市体育总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领导协调机制,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重点相关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

        本实施计划在吕梁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吕梁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并责成本级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加大全民健身资金投入与管理。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并保持与本地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优化融资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弱势群体全民健身事业的经费扶持力度,加强关键领域和基础性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保证重点投入。

        (十二)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高度重视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

        (十三)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十四)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开发市级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市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推动市、县两级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

        政策咨询:市体育局 群体科 3373256